早前在台灣一個推廣家事調解的專頁上讀到這一句:
「你對子女最了解,卻讓法官幫你作決定。」
當一對夫婦決定離婚,無論原因為何,最終目標應是希望離婚後心靈可以輕省一點。
惟在處理離婚對簿公堂的過程中,或因過去的恩怨情仇,或因過程中的溝通、本身的立場……等,心靈不但沒有輕省一點,反而加上了不少重擔;而法庭的判決,也因為由法官裁判,連彈性、自主也都交上。
相對對簿公堂,家事調解不單能協助離異夫婦冷靜理性地處理分歧、建立雙贏的離婚後安排外,也節省不少時間和法律費用。而對有子女的父母而言,因著父母能在家事調解員協助下討論離婚後的子女生活安排,讓子女的需要有機會受到關注及回應;同時,調解過程中著重共識的建立,適度的彈性也可容納在當中,有效減低日後磨擦的機會。
若就家事調解有任何疑問,歡迎致電童心圓,當值社工樂意再為你提供更多資訊及意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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